「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和垄断资本主义的区别

2024-12-24 20:12:19 百科达人 149阅读 回答者:百科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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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垄断组织,以下6个关于垄断组织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 垄断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 什么是垄断组织
  • 什么是垄断组织
  • 什么是垄断组织
  • 何为垄断组织
  • 垄断组织有几种形式
  • 垄断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一、垄断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1、垄断组织形式有以下四种:

    (1)卡特尔,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

    (2)辛迪加,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及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

    (3)托拉斯,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

    (4)康采恩,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二、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完全竞争属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而垄断竞争属于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

    2、特点不同。完全竞争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垄断竞争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在长期则是暴利;

    3、影响价格的能力不同。完全竞争单个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影响价格的能力,而垄断竞争市场反之;

    4、资源利用不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都在长期和短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处运营。而在垄断条件下,虽然厂商所用的工厂是以最低平均成本生产长期均衡产量的,但所用的工厂本身,并不是可能的平均成本最低的工厂。

    什么是垄断组织

    垄断组织是指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

    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什么是垄断组织

    法律分析:垄断组织指的是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当前比较常见的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而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因此我国对于垄断组织是严格限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什么是垄断组织

    垄断组织(monopolies/monopoly organization) 是指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依垄断程度不同,垄断组织分多种形式。短期价格协定是最简单的垄断形式,参加协定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要遵守协定的销售价格。 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 扩展资料: 垄断组织发展过程 在市场结构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的进程中,垄断组织在各个经济部门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渐扩展的过程。它首先在一些重工业部门产生。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化的大生产首先在这些部门内出现,因而这些部门的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发展得最为迅速。 同时由于这些部门的固定资本规模巨大,这不仅使资本的自由转移比较困难,而且使得各大企业之间竞争的破坏性极大,因此,这些部门的大企业为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便首先形成垄断联合。后来,随着其他工业部门生产集中的发展和大型企业的出现,垄断组织便逐渐扩展到资本主义各个经济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垄断组织

    何为垄断组织

    垄断(monopoly)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垄断组织有四个,分别是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

    1、卡特尔

    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参加卡特尔的企业一方面为获得垄断利润而在价格、销售市场、生产规模和其他方面签订协议,另一方面又保持其在经济活动中的独立性。卡特尔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规定销售市场范围的卡特尔;二是规定销售价格的卡特尔;三是规定参加卡特尔的企业所生产的各种商品的生产限额。随着跨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资本主义各国的大垄断组织之间建立起国际卡特尔,其影响和规模都比国内卡特尔要大得多。

    卡特尔常常是国际性的。例如欧佩克,卡特尔就是产油国政府间的一个国际协定,它在十多年间成功地将世界石油价格提高到远远高于本来会有的水平。其他成功的提高了价格的国际卡特尔还有:在70年代中期,国际铝矾土联合会将铝矾土价格提高到4倍;而一个秘密的国际铀卡特尔提高了铀的价格。一个被称为水银欧洲的卡特尔将水银价格保持在接近于垄断水平;而另一个国际卡特尔一直都垄断着碘市场。

    2、辛迪加

    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参加辛迪加的企业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议来协调价格,从而获得垄断利润。所有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其商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均由辛迪加统一运作。虽然参加辛迪加同盟的企业没有了商业独立性,但生产的独立性依然保持。从法律上看,加盟辛迪加的企业仍然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

    辛迪加大约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德国和俄国最为流行。俄国早在1886年就出现了辛迪加,那是一个由铁钉和铁丝工厂组成的辛迪加,在20世纪初的前10年,在俄国的钢铁、采煤、采矿和机械等部门,辛迪加垄断了大部分生产。

    3、托拉斯

    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的一种股份公司。参加托拉斯的企业不再是法人,由托拉斯对原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原企业所有者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股份的利润。托拉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许多主要工业部门中占据统治地位,且对社会生活产生着极大影响。1882年,美孚石油公司成为美国第一个托拉斯组织。20世纪初,托拉斯在美国迅速发展,在主要工业部门起着支配作用,因此,美国曾被认为是典型的托拉斯国家。

    1879年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美国国际电话电报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4、康采恩

    康采恩是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加康采恩的企业虽在形式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已被银行或其中资本雄厚的大企业所控制。康采恩通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所组成。母、子公司采用控股、参股的办法,控制其他许多中小型企业,从而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康采恩集团。 康采恩是以实力最为雄厚的工业垄断组织和大银行为核心组建的。它的兴起与发展,体现了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相结合的进程。

    康采恩是由大财团控制的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美国的第一批财团是以家庭为中心组成的。由于它们位于东部地区,通常被称为东部财团。其中,除实力最大、以钢铁起家的摩根财团和以石油起家的洛克菲勒财团外,还有梅隆以及杜邦等财团(见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财团)。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约有20个大财团(见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财阀),其中实力最雄厚的金融资本集团是以家庭为中心的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四大财阀。这些大财团的势力控制着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集中地体现了金融寡头的全面统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垄断

    垄断组织有几种形式

    垄断四种形式的性质及举例:

    1,卡特尔是最早出现的、也是最简单的垄断组织形式。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大企业,通过签订关于产品价格、销售市场、生产规模等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比较流行的卡特尔有三种:①划分销售市场的卡特尔;②规定统一价格的卡特尔;③规定生产规模的卡特尔。

    2,辛迪加是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通过签订关于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其商品销售、原料购买,都必须由总办事处统一办理。

    3,托拉斯是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原企业主成为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参加的资本家为分配利润和争夺领导权进行剧烈的竞争。

    4,康采恩是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加康采恩的既有单个的企业,又有其他的垄断组织如辛迪加、托拉斯;既有工业企业,又有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其中最大的银行或企业则是这个庞大复杂组织的核心。

    扩展资料:

    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刚刚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垄断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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