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分散采购,以下6个关于分散采购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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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是什么意思
分散采购在政府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可以由采购单位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但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两种组织形式之一,可不是随意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
采购客体:
①小批量、单件、价值低、总支出在产品经营费用中所占比重小的物品(各厂情况不同,自己确定)。
②分散采购优于集中采购的物品,包括费用、时间、效率、质量等因素均有利,而不影响正常的生产与经营的情况。
③市场资源有保证,易于送达,较少的物流费用。
④分散后,各基层有这方面的采购与检测能力。
⑤产品开发研制、试验所需要的物品。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是什么?
1、采购范围不同:集中采购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目录内采购项目必须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范围则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即凡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或本部门(单位)有特殊要求且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都可以实行分散采购。
2、实施主体不同: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仅为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的事业法人,不收服务费用。分散采购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是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除集采机构外的其他主体可以按市场化收取服务费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制定并实施控制采购质量的程序,以确保对供应商供应的产品的质量控制。
确保供应商准确地理解采购产品的要求。
确保向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应评审每一个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
应与供应商达成明确的质量保证协议,就验证方法达成明确的协议,以确保验证结果的统一,应与供应商制定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中采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的区别是什么?
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的区别主要在于采购范围、实施主体等方面的不同,其区别为:
1、采购范围不同。集中采购的范围有《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即凡属于目录内的必须实行集中采购。而分散采购的适用范围则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即凡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可实行分散采购。
2、实施主体不同。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只有一个,即集采机构。分散采购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是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目的和作用不同。集中采购具有采购成本低、操作相对规范和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目的可以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作用,体现政府采购的效益性和公共性原则,也有利于政府的集中监管和对分散采购的良好示范作用。而分散采购目的可以借助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可充分调动单位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采购效率。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分散采购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的区别
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的区别:1、采购范围不同,集中采购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目录内采购项目必须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范围则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即凡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或本部门(单位)有特殊要求且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都可以实行分散采购; 2、实施主体不同,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仅为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的事业法人,不收服务费用。分散采购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是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除集采机构外的其他主体可以按市场化收取服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公开招标区别
法律分析: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中介代理机构(统称“政府百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的模式。
公开招标则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什么是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相对于分散采购,称为集中采购。
与集中采购相对应,分散采购是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子公司、分厂、车间或分店)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
采购主体
① 二级法人单位、子公司、分厂、车间。
② 离主厂区或集团供应基地较远,其供应成本低于集中采购时的成本。
③ 异国、异地供应的情况。
3采购客体
① 小批量、单件、价值低、总支出在产品经营费用中所占比重小的物品(各厂情况不同,自己确定)。
② 分散采购优于集中采购的物品,包括费用、时间、效率、质量等因素均有利,而不影响正常的生产与经营的情况。
③ 市场资源有保证,易于送达,较少的物流费用。
④ 分散后,各基层有这方面的采购与检测能力。
⑤ 产品开发研制、试验所需要的物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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