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的原则」秉着安全第一的原则

2024-12-24 09:57:21 百科达人 67阅读 回答者:admin
最佳答案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下6个关于安全第一的原则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本文目录“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原则,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含义

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下6个关于安全第一的原则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原则,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含义
  • 为什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内容是什么?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含义
  • 安全第一的基本含义是: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怎么办?
  •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原则,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所谓“安全第一”,就是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目标的管理活动,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安全的管理。从根本上说,保证生产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是一致的。

    因为就各方面对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期望而言,投资者是希望取得赢利,得到尽可能多的投资回报;从业人员是希望获得劳动报酬,增加个人收入;政府则是希望因此多提供一些就业岗位,并增加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供应,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而要使生产经营活动自身所承载的这些目标能够实现,一项基本前提,就是必须保证生产安全。显然,如果不能保证生产安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投资者、从业人员和政府的目标都难以实现或者要大打折扣,甚至会给各方面造成巨大损失,产生严重的负效应。

    而从另一方面说,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的目标与其他目标之间,又会在一定情况下发生矛盾。比如,在企业资金一定的情况下,投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多一些,投到其他方面的资金就会少一些;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多一些,成本就会高一些,利润就会少一些;

    严格按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办事,生产效率就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等等。在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目标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这就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所要回答的问题,答案就是“安全第一”。

    当然,对于“安全第一”的方针,也要有正确的理解。不是说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越多越好,安全系数越高越好,更不能理解为为了保证安全而将一些高危作业统统关掉。

    而是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同时,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的发展。也就是在处理生产与安全的问题上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这与“安全第一”的提法是一致的。

    扩展资料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违背“安全第一”的方针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发展经济、追求效益与保证生产安全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弛,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一些企业没有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甚至带病运转,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据有关部门的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账就高达40多亿元。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加突出,一些私营企业老板见利忘义,要钱不要命,公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事故不断发生。

    据统计,2001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大事故的80%发生在集体、私营或者个人承包企业。其中以小煤矿、小工厂、小运输(公路、水路)等“三小企业”安全条件最差、管理最乱、事故最多。

    如2001年11月山西省9天内连续发生的5起共死亡100人的乡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就是受利益驱动,矿主违反停产整顿的规定,明知故犯,铤而走险,酿成大祸。鉴于这种情况,在安全生产立法中重申“安全第一”的方针,更显得尤为必要。

    参考资料来源:济源市安全生产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含义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法出台的目的及意义: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

    一是明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能,具体体现在第一章《总则》第8、9、10、11、13、14、15条和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之中。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开、公正执法提供了依据。

    二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对各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安全投入、安全建设工程和安全设施、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是明确了工会、村民委员会、从业人员和新闻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协助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专门规定了工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义务,从而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范围扩大到全社会,延伸到城镇街道和农村,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

    为什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不管是对一个家庭、一个企业还是一个人来说,它都是一个最沉重、最敏锐、最值得人深思的话题。

    它不仅关系到工作不可忽视,不重视安全,必然要为此付出残重的代价。所以我们必须时刻注重家庭的幸福、一个企业持久发展、磅礴壮大,而且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都息息相关。安全意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只有安全了,家庭才有幸福,企业才有效益。

    扩展资料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内容是什么?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保障是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和前提,必须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要地位。

    二、抓企业生产首先抓安全。在各项生产劳动开始之前,首先要认真全面的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和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危险程度及危险会造成的后果,从而针对这些危险做好预防措施。就是说生产劳动开始之前,把危险预知的工作放在第一位,规避全部危险保证安全后,才能开始生产劳动。

    三、当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按“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处理,确保安全才能开始进行生产。

    四、在评定生产成绩时,安全有“一票否决权”,不抓好安全的领导,就不是称职的领导。

    五、各岗位的生产人员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通俗的讲,“安全第一”就是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任何生产劳动的全过程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

    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第40条规定: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执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以及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有一种发生的安全事故,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处罚,也弥补不了灾难带来的损失和伤痛。对于安全事故,重在预防和规避,牢记“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含义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扩展资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均在1949年刚刚建国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当年就提出了。前者是为了搞好煤矿安全,后者是为了搞好医疗卫生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联系在一起作为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完善于2005年10月的中共中央决议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安全第一的基本含义是: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怎么办?

    安全第一的基本含义,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当然还是安全第一,因为安全影响生产只是短期经济效益受到影响,如果不注重安全,仍然继续生产,造成的安全后果就不仅仅只是经济损失,还可能触犯法律责任。所以,安全第一就是安全在第一位,即使生产也要为安全让位。

    今天的百科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安全第一的原则」秉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百科知识,敬请关注宝百科,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声明:宝百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9072867@qq.com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