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码事件」70码事件判决

2024-12-24 02:23:08 玩车行家 643阅读 回答者: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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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下70码事件,以下6个关于70码事件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 何谓"70码"事件
  • 七十码是什么事件?
  • 70码的胡斌案质疑
  • 杭州70码事件中胡斌的最终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 请问杭州“欺实马”事件内容是什么?
  • 杭州70码事怎么回事,结局是什么
  • 何谓"70码"事件

    "70码"事件经过:

    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杭州青年男子胡某驾驶浙A608Z0号三菱牌EVO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飞正在从斑马线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致谭当场死亡。

    8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在案发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肇事者为20岁的胡斌,有超速驾驶前科,是杭州师范学院学生。肇事者车辆不存在改装、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案发时肇事车辆车速认定“每小时70码左右”,而文二西路的限速为50公里/小时。

    而有目击群众称,事故发生时死者被撞飞5米多高,撞离斑马线有20米距离,而据目击者称当时车速至少在120-150公里每小时。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特别傲慢,完全不在乎撞人,其同伴声称可以用钱捞人。此说法立即遭到杭州市市民和网民极大不满,浙江大学学生和杭州市市民、网民自发组织了近万人前往事发现场哀悼死者。

    调查结果: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4日说,公安机关目前已接到鉴定机构出具的杭州闹市“飙车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根据该报告,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时速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肇事车辆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杭州市警方此前通报该事故时,曾引用当事人胡某及同伴的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了许多网民的质疑。不少人自发地进行简易测试并将结果传至网络论坛。

    扩展资料:

    杭州飙车案引热议鉴定报告推翻70码

    2009年5月9日下午的通报会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当警方通报完事故调查情况以后,遇难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报的调查情况提出疑问,问题直击要点,说出了现场媒体记者们想问的问题,质疑:“肇事车辆当时车速70公里/小时是如何得出的?取证方式是否合理?”70码=64.00800米

    据警方的情况通报,“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遇难者同事表示质疑:“70码的车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飞到20多米外的地上吗?”“警方能凭当事人的说法来对车速进行取证吗?”“相关证人是谁?”

    警方表示,至于遇难者离撞击点的距离,可能还涉及“滑动”,就是说,有可能死者倒地后还在地面上滑动一段距离。对于车速,警方称是询问了当事人,并且对当事人的同行人进行了调查,而同行人表示,是“看了车上的码表,确认当时车速为70码左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70码

    七十码是什么事件?

    专家对杭州飙车案事故车鉴定显示,车速在每小时84.1公里到101.2公里范围内。在申请重新鉴定的最后期限内,肇事者胡斌父母认可鉴定结果,而死者谭卓的家人表示暂无异议。(5月17日《新京报》)

    “每小时84.1~101.2公里”的结论仍然未能服众。很多人强烈要求警方公布专家组的鉴定方法和相关数据,也有很多人呼吁受害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

    不少网友对死者家人的“放弃”表达了失望,但人死不能复生,失去的已经失去,面对低头的权贵,以及很多的金钱,死者家人很有可能“明智”地选择不再深究。

    也许有人要说,人家谭卓的父母都不愿深究了,其他人又何必穷追不舍?是“70码”还是“170码”,到底有多大区别?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起肇事案伤害的仅仅是谭卓及其家人吗?像胡斌这样在闹市区飙车,并不是冲着谭卓去的,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即闹市飙车危害的是公共安全。

    如果仅与民事赔偿有关,那么死者的家人确实有权决定是否申请重新鉴定车速。但如果是涉及犯罪的定性甚至危害了公共安全,还能由受害方来决定是否深究吗?我们该如何防止因直接当事方的“私了”而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出现?

    虽然死者的家人没有提请重新鉴定,但我还是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公开鉴定的方法及其数据。如果检察院或人大等法律监督机关也认为车速与罪名的定性有关,那就应该尊重公众的呼声并切实地履行监督之责。不然,此案就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伤害。

    70码的胡斌案质疑

    2009年5月9日下午的通报会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当警方通报完事故调查情况以后,遇难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报的调查情况提出疑问,问题直击要点,说出了现场媒体记者们想问的问题,质疑如下:

    1.“肇事车辆当时车速70公里/小时是如何得出的?取证方式是否合理?”70码=64.00800米

    据警方的情况通报,“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

    遇难者同事表示质疑:“70码的车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飞到20多米外的地上吗?”“警方能凭当事人的说法来对车速进行取证吗?”“相关证人是谁?”

    警方表示,至于遇难者离撞击点的距离,可能还涉及“滑动”,就是说,有可能死者倒地后还在地面上滑动一段距离。对于车速,警方称是询问了当事人,并且对当事人的同行人进行了调查,而同行人表示,是“看了车上的码表,确认当时车速为70码左右。”

    2.“是否有逆向行车并压过双黄线?这两点现场采样最容易确认的事实,为何没有在报告中体现?”

    交警回答:从现场看,可能没有压双黄线,是在自己的车道上,因为出事地点没有监控探头,暂时没有办法确认是否在斑马线上,最终认定要等待事故现场的鉴定结果。

    现场媒体立即发问:“关于车辆有否压过双黄线和是否逆向行车,这两点事故现场最容易确认,为何报告中却没有确认?而且,关于昨晚车祸的报道,报纸上已刊登了模拟图,是不是可以认为报纸有误导嫌疑?”

    对此,警方表示今天只是调查情况的通报会,没有对事故作最终认定。对于报纸的报道,他们也没有表示否认。

    3.“通过查阅相关媒体报道,过去肇事车曾经有过两起超速事件,是否属实?”

    警方表示,对于肇事车过去的违规事件,他们会进行调查。“今天只是针对昨晚的事故进行情况通报,以往的违规事件与之无关。”

    4.“肇事车辆是否经过改装?”

    与车速同样被关注的,是肇事车辆是否经过改装。对此,杭州市车管处检验科郑科长拿出肇事车的资料档案,“根据资料显示,该车2007年11月上牌,2008年没有年检纪录。”“报告中虽然提到关于车辆改装的法律规定,却没有指出肇事车是否为改装车辆?”警方表示,肇事车是否为改装车需经过相关鉴定,暂时无法确定。“只能确定和档案照片相比,肇事车更换了轮胎。”14点45分左右,通报会结束,但仍有很多媒体围着警方发问。

    而当部分记者赶到杭州市道路清障服务中心城西停车场,准备拍摄肇事三菱跑车时,却遭到门卫的无理阻拦,并引发一场小冲突。门卫以“没有接到通知,不能进入拍摄”为由,阻止记者进停车拍摄,最终,众记者只能隔着大门拍下几个镜头。

    杭州70码事件中胡斌的最终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是呀!判了3年,(对于生命、社会、家庭、道德、法律===的,太轻—太轻—太轻了)

    (要是判10年以上,年轻的胡斌基本也就废了。)

    不过事件看出“钱”“权”有多可怕,多少次类似的事件,多少次没有结果的结果。

    其实我们并非非要一个结果,只是要一个真实的、公正的、应有的过程,

    真希望为人民服务的人认真的履行好政策,真希望人把最基本应该有的人性道德找回来。

    请问杭州“欺实马”事件内容是什么?

    杭州飙车案中国大陆媒体称为杭州飙车案或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案,同时也被中国大陆网民称为欺实马事件(音同70码,取欺负老实人之意)。是指发生于2009年5月7日,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发生一起改装三菱车(车牌:浙A608Z0)因超速驾驶撞死人的事件。

    逝者

    谭卓(1984年9月26日-2009年5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为家中的独子。2002年,谭卓以优异成绩考取浙江大学通信工程专业。2006年,谭卓毕业后就职于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

    肇事者

    胡斌,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二学生,并曾获得首届杭州卡丁车大赛冠军。

    通过媒体调查以及网民的人肉搜索,民众发现肇事者系杭州本地富商之子,且有数次超速违例的前科。

    事件进展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谭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驾驶的改装三菱Lancer Evolution IX跑车撞飞,后送120后不治。有目击者声称,谭卓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可能当场死亡。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网友发现肇事者QQ还在进行更新,因此质疑肇事者是否被及时拘捕。

    5月8日,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及“当时车速在70码(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由此引发舆论不满。同日晚间,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学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谭卓举行追思会。 5月10日,谭卓追悼会召开。同日,杭州警方承诺将秉公办理此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认肇事者存在违法超速行为。另据杭州媒体报导,杭州市长称该事件骇人听闻要严惩。5月12日,杭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表示关注。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澄清肇事者胡斌的飙车同伴翁振华并非市政府领导的儿子。该案中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将由一家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来判定。 5月14日,杭州飙车案事故鉴定完成,专家称“车速肯定不是70码(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杭州市公安局当日向媒体发布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时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且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但是该鉴定报告被网友质疑其可信性,且受害人父亲拒绝在鉴定报告上签字。同时,杭州公安局发言人证实胡斌还在羁押中。

    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并认定本次事故由胡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码说法向公众道歉。

    5月16日,谭卓家属决定暂时不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同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谭卓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谭卓父母获赔113万元。

    7月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6�1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注: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该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依法不应当将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重复评价为自动投案,故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胡斌案发后虽未逃避法律追究,其亲属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 [编辑本段]争议及评论杭州交警依据肇事者及同伴说辞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并控制媒体报道进而导致谭卓事件立刻成为2009年的网络热点。同时关于肇事者胡斌应该是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还是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在民众和法律界也产生了争论。也有媒体认为利用舆论压力不利于司法公正。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认为这已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行为和法律的碰撞。 一些媒体担心如果轻判会导致连环悲剧。一些媒体认为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公权力不能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与制约。

    杭州70码事怎么回事,结局是什么

    杭州市公安局20日晚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公安机关侦查已经终结,5月20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受害者父母获赔113万元。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根据受害方与肇事方双方代理律师提出的申请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持了该起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双方于18日达成协议,由肇事方向受害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42613元。另经双方家属及代理律师协商,肇事方母亲与受害方父母还达成了补充协议。考虑到该起交通事故给受害方父母的精神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害,肇事方自愿另行补偿给受害方父母今后的生活费人民币487487元。 据了解,受害者谭卓父母在善后事宜妥善处理后,于5月20日晚离杭返回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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