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下交通强制险,以下6个关于交通强制险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交强险是什么
一、交强险是什么
1、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如何查询交强险
1、保险公司查询,车主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前往自己承办的公司线下营业厅里面,然后再去让柜台里面的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2、电话查询,车主可以直接拨打承保公司里面的客服热线,然后再去根据客服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方面的信息,这样客服人员就可以帮助车主查询到交强险的保单;
3、进入官网查询,车主登陆到承保公司里面的官方网站,然后在保单的页面里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车牌号等方面的信息,这样也可以查询到交强险保单;
4、在历史记录里面查询,一般购买了交强险以后,保险公司都会发送保单的信息。有些是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还有一些是发送到客户的邮箱里面。如果没有把这些历史信息都删除掉,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查询。
什么是交通强制险
法律分析: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2020年9月19日起,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强制险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强制险包括的内容如下:
1、丧葬费: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2、死亡补偿费: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3、残疾赔偿金: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4、护理费: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5、康复费:对残疾受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主要表现为康复期间的治疗费、医药费、器材费、康复训练费等;
6、交通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7、医药费:指人在生病或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8、诊疗费:在医院治疗时,为所享受的医疗服务付出相应的酬劳。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急诊观察室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等;
9、住院费:指因伤病导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0、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强制险是什么
交通强制险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 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了,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通强制险 2008年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实施时间: 2008年2月1日起 二、内容: 一新版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将从原先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 二42个车型中的16个将进行费率下调,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原先的1050/年降为950元/年。 交通强制险是什么 @2019
交通强制险是什么意思
交通强制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强制保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
这种形式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范围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二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财产都必须参加保险,并以此作为许可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是什么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是交强险的全称,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机动车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呢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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