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下香港历任行政长官,以下6个关于香港历任行政长官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香港行政区长官历届名单
香港行政区长官历届名单:
1、第一、二任:董建华(1997—2005)
董建华,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大学学历,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第三任:曾荫权(2005—2012)(两届)
曾荫权,男,汉族,1944年10月7日生于香港,祖籍广东南海,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大学学历,称号太平绅士,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3、第四任:梁振英(2012—2017)
梁振英,男,汉族,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大学学历。
4、第五任:林郑月娥(2017-2022)
林郑月娥,1957年5月13日出生,大紫荆勋章,毕业于嘉诺撒圣方济各书院,其后升读香港大学。1980年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同年加入政府成为政务主任,并于2006年9月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
2007年由公务员转为问责官员,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成立的发展局局长。2012年6月,国务院任命其为香港政务司司长。
5、第六任:李家超(2022至今)
李家超,籍贯广东番禺,1957年12月出生于香港,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毕业,公共政策及行政硕士(MPPA)。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警务处副处长(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
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上海市香港商会荣誉会长。
参选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谁是香港第六任特首?
李家超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李家超简介:
李家超1957年12月出生于香港,是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公共政策及行政硕士的高才生。李家超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香港警务处副处长(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是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李家超的工作经历: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的履历也是非常丰富的。
1977年,李家超加入香港警察队,成为见习督察。
1997年,李家超晋升为总警司。
2007年,李家超晋升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任刑事及保安处处长。
2012年,李家超就任保安局副局长。
2017年,李家超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
2021年,李家超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并被免去保安局局长职务。
2022年,李家超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李家超的学习经历:
李家超小学就读深水埗五邑工商总会学校,中学就读于九龙华仁书院,在学校期间成绩优异。
1977年,李家超以优异成绩被香港大学工程学系取录,但是李家超却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于同年报考并加入了香港警队,凭借其高考成绩及名校出身,得以由见习督察(最低阶警官)做起。
为了弥补未上大学的遗憾,李家超曾赴澳大利亚留学,毕业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
2003年,李家超由获警务处保送至英国伦敦的皇家防卫学院深造。
可以看出李家超是个由警队出身,但是一直都有不断地提升自己,在任职期间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他也没有放弃过学习,所以才会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李家超的生活经历:
而除了工作之外,目前对于李家超的家庭生活并没有太多的新闻出来,只知道他于1980年与妻子林丽婵结婚,并育有李文龙、李文骏两子。而从他们一家人公开出席活动的照片来看,他们的家庭生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他还曾经获得过十大模范爸爸的荣誉称号,由此可见他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扩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历任香港和澳门行政长官是谁?
一、历任香港行政长官
1997-2005,董建华,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
2005-2012,曾荫权,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硕士学位。
2012-2017,梁振英,男,汉族,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
2017-至今,林郑月娥,1957年5月13日出生于香港,1980年从香港大学毕业后加入香港政府。
二、历任澳门行政长官
1999-2009,何厚铧,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于澳门,广东番禺人,加拿大约克大学工商管理系毕业。
2009-2019,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于澳门,祖籍广东新会,毕业于澳门岭南中学,后赴美国留学,获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卫生管理学士、俄克拉荷马州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及博士学位。
2019-至今,贺一诚,男,1957年6月出生于澳门。
扩展资料
行政长官的设立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职始于199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职始于2000年。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这一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它是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惯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第2款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应当是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形式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百度百科-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香港回归后的历任行政长官
1、董建华(Tung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华(Tung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Tang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续任特首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郑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2017年7月1日—
扩展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务责任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香港历届特首?
香港历届特首
董建华
第一任
1997年7月1日—2002年
第二任
2002年—2005年,於2005年3月12日离职
曾荫权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曾荫权自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并於六月二十一日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为行政长官,任期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第三任
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
今天的百科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香港历任行政长官」历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名单》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百科知识,敬请关注宝百科,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