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属于有害染垃圾。有害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常见的5号、7号等家用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无需集中统一回收。但需要注意的是,纽扣电池、电动车电瓶等铅蓄电池和镍镉电池仍需回收。5号、7号电池已达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
常说电池污染,主要因为电池里含有镉、汞、铅等重金属,重金属毒性大,留存在环境中的时间长,还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造成慢性中毒。然而,自1997年起,国家对生产电池做了更严格的要求,这类含大量重金属的干电池已经明令禁止生产了。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电池”。即常见的5号、7号等家用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无需集中统一回收。但需要注意的是,纽扣电池、电动车电瓶等铅蓄电池和镍镉电池仍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