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五院四系是什么意思

2024-12-24 10:22:37 趣味生活 49阅读 回答者: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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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的五院四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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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院四系是哪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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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

    1、“五院”即:

    原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

    原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原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原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2、“四系”即:

    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的起源: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五院四系是什么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五院”,指的是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这些院校现在都已经发展成为实力超强的综合类高校,分别对应为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这些法律系现在都已经发展成为法学院,成为了所在高等院校的招牌学院,分别对应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五院四系”的报考 “五院四系”在我国高校排行榜中的排名都比较靠前,录取成绩非常高,每年都能够吸引到无数的考生报考。

    这九所高校中,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五所高校以政法类专业为主要专业设置,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四所高校则属于综合性高校,因此后者的录取分数更高。

    以中国政法大学为首的“五院”的录取分数,理科超过省控线53分至162分可被录取,文科超过省控线40分至130分可被录取。 以北京大学为首的“四系”的录取分数相对更高,理科超过省控线130分至250分会被录取,文科超过省控线110分至167分会被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五院四系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五院四系是什么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

    “五院”是指目前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是指现在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虽然现在各大高校的法律相关学科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发展水平也逐步提升,但是众多想要报考法律相关学科的高考考生依然会选择五院四系,每年报考五院四系的人数较多,尤其是文科生最喜欢报考。

    法学里五院四系是哪几个

    为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华东政法大学;北大法律系、人大法律系、吉大法律系、武大法律系。 “四系”为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五院”为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现在属于多科性的政法类大学。 扩展资料: 五院四系的相关情况: 1、学校9个一级学科参评并全部上榜,其中法学进入A+档,并列全国第一,政治学排名全国第八,社会学、哲学、犯罪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新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德国语言文学均在国内学术界具有重要地位。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院四系

    五院四系是哪些学校

    “五院四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这几所高校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五院四系”可以说是中国法学教育界的顶尖存在,“五院”发展到今天,现在属于多科性的政法类大学 。“四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五院: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30多万人。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 2、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近70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0万,是全国培养法治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曾任或现任国家首席、一级或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西政毕业生共计53位。 3、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 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70年来,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各层次、各类型学生累计30余万人,毕业生水平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高级领导干部、学术精英和商界巨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5、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 四系 1、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 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3、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武汉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曾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学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学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肖永平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为知名经济法学家冯果教授。 2017年武汉大学法学学科顺利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历次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前茅,根据2019年度QS全球法学院排名,武汉大学法学学科位列全球第50-100位,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4、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现任院长由何志鹏教授担任。2017年吉大法学入选一流学科,为新时代吉大法学的再出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院4系是指什么

    “五院四系”是指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五所政法类院校以及其他四所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建立的非政法类大学法律系的简称。

    如今这九所高校的法律专业在中国大陆法学教育界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能够进入这些院校学习法律被视作法学学生的梦想,当然,想考入这些院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付出很多努力的。

    “五院”

    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中南政法学院(2000年与中南财经大学合并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

    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西安)

    “四系”

    北京大学法律系(1999年改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8年改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武汉大学法律系(1986年改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

    吉林大学法律系(1988年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

    上述这个九个学校是中国法学界的最高学府和顶级殿堂,能够进入这些学校才可称得上是“师出名门”。随着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出现了像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这样的“法学新贵”,以及依靠自身专业优势而发展起来的特色法学专业,比如对外经贸大学的国际经济法、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中央民族大学的民族法。

    另外,除了高校法学院以外,组建于改革开放当年(1978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作为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和国家法治智库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在中国高等法学教育领域也占有重要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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