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以下6个关于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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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来,党员发展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我国党员总数超过8500万人,每年增加200多万人,增长率约为3%。一些地方和单位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甚至一些问题严重的人入党,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审慎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然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中,减少了发展的比重,更加注重质量。4.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优中选优。新的16字方针中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防止一部分不犯任何错误但没有发挥党员作用的人入党,要求党员发挥新的模范作用。总之,新16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质量的立足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是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一、过去我们发展党员工作遵循的十六字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其中指出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的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虽然看起来都是十六字方针,但是却对发展党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狠抓发展党员工作,确实卓有成效,值得肯定。但是这其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比如有的单位领导为了完成所谓每年的党员“发展指标”,结果有的人甚至压根就不想入党,也想尽千方百计硬把这样的人拉进党员队伍来。这样做的结果是新发展起来的党员没有能够真正从思想上入党,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入了党,这样的人入党之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一方面拉低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其他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积极性。
三、中央才对发展新党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而又严格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对此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容不得半点的马虎大意,因为这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更是对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负责。党员素质高不高,党员形象好不好,党员发挥作用大不大,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声誉,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党员的个体素质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高,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才能如期实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指日可待。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有新旧之分,以下是内容介绍。
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发展党员的旧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中央学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甄小英:发展党员工作“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16字工作方针是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理解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字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l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其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是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来的。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融为一体,作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
从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了党的“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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