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的宗旨是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志愿者,又名义务工作者、义务劳动者、义工,是指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其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宗旨
每年的12月5日是国际志愿人员日,设立国际志愿人员日是为了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志愿者是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的,他们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自愿服务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由科菲·安南提出的,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