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级别,以下6个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级别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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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国家级,其下设机构如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庭庭长等庭长是副部或正厅(局)级。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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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副国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我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法官等级晋升采取,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线办案岗位法官可以特别选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2、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属于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副国级吗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副国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院院长什么职级
结论:属于首席大法官。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了。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正》第十二条
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按下列规定逐级晋升: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不合格的应当延期晋升;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提前晋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级副职,也就是所称的副国级。
国家级副职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监察委主任。
国家公务人员行政级别共分11级,分别是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乡科级以下。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拓展资料
国家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自1993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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