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及其图案可以用于法院,不得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象征和标志。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梁思成、林徽因、李宗津等人所组的设计小组与中央美术学院张仃、张光宇等人的设计小组集体创作。
国徽
195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同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国徽上通常有来自自然的元素,如动物植物,但也可能有其他事物,用以表现该国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或意识形态。
中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麦稻穗、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的底子及垂绶为红色,金、红两种颜色在中国是象征吉祥喜庆的传统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