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可以带食物,高铁上并没有禁止携带食物,但是食物不能发出异味。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