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国务院建立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是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再由文化部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联合国就有《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包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技艺、民间医药、民俗等内容。
为了更好的保护非物文化遗产,国家文化部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不仅有国家级非遗名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建立起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逐步向市/县级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