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它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03-22 0阅读
03-22 1阅读